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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嘴馋两男子赔偿3900元还在媒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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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8 02:2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鹤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林某利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涉疫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泽新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雪梅出庭履行职务。
公诉机关指控,2020 年 3 月 17 日晚,被告人林某利向林某全(另案处理)提议捕鱼做宵夜,林某全答应后,两人携带电鱼机、头灯、胶桶等工具到鹤山市址山镇某村的农田边捕鱼。随后,被告人林某利发现农田里有蛙类野生动物,遂使用电鱼机猎捕了 15 只蛙类,林某全负责使用打捞网将上述蛙类装进胶桶。二人准备离开现场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广东省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 15 只蛙类,6 只为两栖纲无尾目叉舌蛙科中国虎纹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9 只为两栖纲无尾目蛙科沼蛙,属于国家 " 三有 " 保护动物。
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计算,涉案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共 3900 元。被告人林某利的行为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支付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3900 元,并在正义网或其他江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亲属,鹤山籍人大代表,江门中院政治处正、副主任,鹤山市法、检两院干警等 20 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陈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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