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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0 月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计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 128 起,解决 112 起,16 起协调中,投诉解决率达到 88%。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屋现状不详,包括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否有房产证、土地证等;二是房屋基本信息不符,包括修建年代,产权面积、楼层、房屋性质等;三是办理贷款纠纷;四是未阅读核对合同内容,仓促签订合同。
案例解析:
年龄 35 岁的孟先生今年打算购置一套房产,多次看房后,看中了新疆博邦房产物业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其推荐的一套 1 楼的房屋。中介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套房屋带花园和花园单独入户门,孟先生亲自去现场看后非常满意,便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孟先生打算贷款买房,在等待贷款手续期间,察觉中介并未明确出示房屋带花园的相关资料,孟先生十分担心,要求中介落实花园的所有权。后来,孟先生从社区得知要求该房屋所在小区住户恢复阳台,不得私自拆改建造入户门,也就是说,就算获得花园所有权,也无法从房屋直通花园,因此孟先生要求跟中介解除合同,最终协商无果。于是孟先生到乌鲁木齐市房产中介协会投诉新疆博邦房产物业经纪有限公司,要求中介解除合同。目前该投诉正在协调处理中。
购房提示: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请务必先充分了解房屋基本信息及现状,明确税费缴纳项目及金额,确认贷款业务办理情况等。请注意房屋状况最新动态,对于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作为附加条款在合同中写明违约责任,不能只在口头约定,切勿听信他人的一面之词,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来源: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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