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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房产中介又陷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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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10:3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 6 月下旬至今,温岭的王先生一直被买房一事困扰。" 本以为 21 世纪房产中介是靠谱的中介公司,谁知,不但对我的承诺无法兑现,而且出了事情之后,中介竟当起了甩手掌柜,让我去法院起诉,说跟中介无关了。" 王先生说。
房子需两年后才能过户,中介说可以让买方 " 有保障 "
王先生是杭州一家公司台州区域负责人,虽是在杭州工作,但时常会来椒江。因此,他一直希望在椒江买套房子。
今年 6 月,王先生在 58 同城网上看中了一套文景苑的房子,他拨打了网上留的电话号码,对方是位于台州高新区的一家 21 世纪房产中介的加盟店,名为豪润房产中介。房产中介约了房东王某,王先生才知道自己相中的那套文景苑的房子,是台州市本级教师经济适用房,要再等两年后才能过户。
" 房子买卖涉及的金额不是小数目,而房子要在两年后过户,对于我来说,有风险。当时中介就说,房东可以到房管部门把这套房子的他项权证抵押给我,这样我对这套房子今后的交易有了限制权,房东无法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我就有保障,不必担心了。" 王先生说。
后经协商,双方约定并在该房产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套房子售价为 102.6 万元,王先生先支付 5 万元定金;在 6 月 21 日前,再支付 25 万元,作为该房屋银行解押金;6 月 30 日之前,卖方将房屋抵押给买方,抵押手续完成当日,买方支付剩余的款项。
" 签了购房合同后,我就交了 5 万元的定金。" 王先生说,此外,双方还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如果房屋抵押交易不能正常进行,卖方退还定金,此交易作废。
不能办理他项权证抵押,买方欲要回定金,中介与房东相互推诿
6 月 21 日,王先生准备了 25 万元,准备到房管部门办完他项权证抵押手续后交给房东的,但中介却说这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还没满 5 年,所以不能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手续。
" 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应该退还我 5 万元押金,可当日,房东听到不能办理后就直接走了。" 王先生说,此后,他曾多次联系房东,多次联系中介协商此事,房东让他找中介,中介说这定金是房东收走了,让他找房东,或者去法院起诉。" 拖到现在,房东一直没有退还我定金。房产中介也关门,变成水果店了。"
王先生说,无奈之下,他找到 21 世纪房产中介台州总店。" 好在总店说那家加盟店的业务移交到总部来处理。" 王先生说,此事一直是 21 世纪房产中介总店一位负责人张先生负责的。几天前,张先生也约了房东到房产中介来协商,但房东就是不肯退定金。" 后来,中介也就不管这事了,又说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不是炒房,只是想买套房自己住,怎么就碰上这种糟心事了呢?本以为 21 世纪房产中介是大品牌,很靠谱,怎么出了问题就不管了呢?房东不退定金,中介难道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21 世纪房产中介总店:知道不能交易,但买卖双方私下同意了
10 月 23 日,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 21 世纪房产中介总店。由于负责此事的张先生不在店中,记者只能电话联系到他。张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签订购房合同的那家加盟店因为受 21 世纪房产中介景隆店事件的影响,基本没什么生意,所以关门了,该店所有的业务都已转移到总店。
" 王先生这事,不是说我们 21 世纪中介没有责任,我们也把房东叫过来协调了,房东就是不愿意退定金,我们也没有办法。王先生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张先生说。
"21 世纪房产中介作为专业的中介公司,你们是否知道,经济适用房在 5 年内是不允许交易的?"
" 我们是知道不能交易,只是不知道他项权证抵押怎么也不能办理了。"
" 为什么明知不能交易,21 世纪房产中介还让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对此,张先生含糊其辞,只说这是买卖双方私下协商都同意的。
随后,记者致电该房房东王某,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又致电王某的妻子李女士。李女士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她并没有错。" 是买方违约了,一下子买,一下子又不买,我们为什么要退回定金?"
而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有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 5 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的规定,李女士表示自己并不了解。" 我们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跟我老公先商量一下。" 李女士说。
律师说法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为
首先,要明确的是,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 经济适用房必须满 5 年方可上市交易,目前还未满 5 年的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而本案例的房屋要到两年后才能交易,所以,王先生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王先生所交的 5 万元定金,房东应当返还。如果房东执意不返还,王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中介方在本案中又有什么责任呢?21 世纪房产中介(以下简称中介)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应当非常清楚经济适用房转让的各种政策法规,本案例的买卖双方正是因为信任中介的专业水平,签下了该二手房买卖合同,所以,若该买卖合同无效,中介应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因该买卖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中介作适当的赔偿,中介不能以双方私下同意等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第三,买卖双方在类似情况下应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是交易金额较大的合同,近年来为此发生的争议很多,如果在自身完全不懂的情况下,因急于需求而草率签订买卖合同,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先向专业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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