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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几位手捧着印有内容为 " 一枝一叶总关情,秉公执法高效为 " 鲜红锦旗的当事人来到白云法院,代表 16 户商铺业主向白云法院及民事审判团队的李政发法官表示感谢。几位代表握住李法官的手说道:" 感谢白云法院,感谢李法官和干警们为我们老百姓的案件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没想到 15 年未办理房产证的难题在白云法院迅速得到解决,我们代表 16 家商铺业主感谢你们的努力和付出 !"
2018 年 6 月,白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某等 16 户商铺业主诉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 ) 、贵州某商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商贸公司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6 件。被告房开公司系诉争房屋所在地块的开发商,其与商贸公司联合开发位于白云区的一商业网点。案涉房屋建成后,房开公司按照 " 拆一还一 " 的方式将建成的房屋归还给商贸公司。商贸公司与 16 案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商贸公司应在交房后为原告提供办理权属证书资料。但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商贸公司支付了购房款,被告也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却一直未向原告提供办理权属证书资料,原告至今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房开公司和商贸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承担违约责任。
接到这批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了案卷材料,在开庭前了解清楚案件事实。庭审中,二被告为合作期间工程的决算问题互相指责,对办证问题互相推诿。考虑到该案不仅涉及民生问题,而且是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与各方委托代理人认真分析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案件存在的难点,通过委托代理人做当事人的工作。
在找到如何解决办证的突破口后,承办法官及时与房开公司电话沟通,取得该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最终促成该系列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房开公司协助商贸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待商贸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由 16 户原告向商贸公司补足房屋面积价款差额,商贸公司在原告补足差价后 15 个工作日内为原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房开公司与商贸公司办证的税费由商贸公司承担,商贸公司与原告办证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10 余年的办证难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得到解决,体现了白云区法院的办案效率。16 家商铺业主送来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也是对法院法官尽心尽责、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工作的肯定。 ( 罗颖 张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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