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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未批先建”公墓,镇政府招商引资“忽悠”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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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17:2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建设“大型公墓”,必须经过林业、国土、环保、民政等部门严格审批。近日浙江平阳县昆阳镇蒙垟村群山环抱之中惊现“大型公墓群”,不知道墓群的“主人”是谁?村民多次反映至今没有答复,公墓群的主人成了“谜团”。

  在蒙垟村山坳里大型墓群成斜坡状分布为左右两侧。坡底建设墓群的大理石板到处乱放,墓群坡底下面杂草丛生,该墓群至今无人“认领”,但香火不断,已经有部分墓地被卖掉,墓碑字迹清晰说明卖出不久。有被卖出去的墓碑挂有红布,这样近1000对的大型墓群至今无人认领,周围群众避而不谈,村委会关门大吉。有知情人说,镇政府、村委会,投资商,谁建的是不公开的秘密。寻找墓群的主人,试图解开谜团,如果没有墓群主人,难道是“小鬼当家”?

  蒙垟山生态园建公墓“蒙谁”?

  2013年10月9日昆阳镇政府【2013】31号《第26次专题会议纪要》召开“蒙垟都市休闲农业园”房屋征收专题会议。李峰镇长主持。镇政府请示县政府安排给村民补偿。其坟墓迁移参照南龙山公园的政策执行,共分为两期征地120亩。招挂拍土地出让金根据平阳县政府专题会议执行。

  蒙垟村村民周宗平家的房屋及其土地被征用。在二份征房和征地的《协议书》上显示,蒙垟山生态休闲农业园建设是省级休闲观光示范园,受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5年5月22日征用房屋地基(140平方米),及林地(7.53平方米),旱地(1694.21平方米,105.89平方米),水田(220.45平方米);2015年5月22日昆阳镇蒙垟村委会与周宇平签订补偿协议,甲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协议下方甲方单位变成了“蒙垟村委会”盖章及村两委人员签字。记者在《协议书》看到,第五条:以后若有政策处理标准超过本协议,征地方应补齐给村民。后面征地人:蒙垟村村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征迁条例》村委会根本不具有征土地征房屋的资格。那么,村委会“征地”的背后,谁才是“真神”?蒙垟山生态休闲农业园,建在哪儿了?至今村民“不知道”,蒙谁呢?

  立邦试车场“帮谁”?

  2013年10月9日昆阳镇发展“蒙垟山生态休闲农业园”,征地为由,后来“蒙垟山生态休闲农业园”,只有概念并没有修建;

  到了2016年昆阳镇政府向县政府递交报告,开展“力邦合信试车场项目”,由平阳县政府征地,昆阳镇政府2013年第六地会议纪要,开始安排用地指标作为蒙垟村集体搬迁下山农房集聚。但是至今2019年8月份了也没有见到“力邦合信试车场项目”的影子,不知道立邦试车场在哪儿“试车”?立邦,在帮谁?

  招商项目“飘着” 非法公墓“落地”

  这两个大型项目“镇政府”红头文件形式征地征房招商引资项目,至今却“不见踪影”。一直在喊“狼来了”,为何没有来狼?来得不是“项目”是“公墓”。现场看到的是毁林建设的“大型公墓群”,据资料显示大约占地面积35亩左右。在核实中蒙垟山大型公墓群的背后主人浮出了水面。在平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昆阳镇政府殡改办宋主任介绍:这个墓群是以昆阳镇政府为名修建的“公益性公墓”,是镇政府大型项目所需要的配套“项目”,宋主任说:为了项目征地,以昆阳镇政府名义集中建设的“公墓群”,将所征地的“墓地”集中,不对外销售,属于“公益性公墓”,主要对“项目”落地的配套服务。公墓只针对“村民”这是“临终关怀”的一种形式。该公墓群是“非营利性”的,通常每个县、镇都有一定指标,我们镇是800对指标,蒙垟村公墓群一期是1000对规模。宋主任介绍:该公墓也是经过林业、国土、民政部门审批的。蒙垟村公墓群手续齐全,经过了审批。并表示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文件。第二天宋主任口中声称的公墓审批材料齐全,明显“撒谎”,继续在忽悠。

  镇政府“文件”掩盖“违法公墓”事实

  昆阳镇政府殡改办宋主任“公墓审批手续”,其实就是两份文件,一份是浙江省林业厅温林地许长【2016】82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同意平阳县昆阳镇蒙垟村公益性公墓征占用集体土地0.4446公顷。抄送:平阳县林业主管部门。第二份平阳县人民政府平政发【2014】95号《同意调整昆阳镇公益性墓地建设指标的批复》,为统筹推进蒙垟山休闲生态农业园项目,同意增加公益性墓地建设指标墓穴5000对。

  在平阳县昆阳镇政府的《答复说明》和这份文件仅仅是“同意”,并不能代替“审批”,至今没有见到“公墓”的土地、林业、规划、民政部门已经正式办理公墓的手续。建设“蒙垟山公墓”正式土地、民政部门审批手续在哪儿呢?显然,文件内容明确是“同意”,不能代替已经“审批”。

  【时事评论】有毁政府公信力

  新闻发言人,资深媒体人张袁就平阳县昆阳镇“公墓”事件提出相关意见:

  1,昆阳镇人民政府殡改办宋主任称,目前浙江省民政厅给昆阳镇公墓指标有800对,但这800对公墓指标至今没有使用,宋主任还重点提到蒙垟山公墓目前第一期已修建1000对。既然800对指标公墓至今没有使用,那么涉事的蒙垟山修建的1000对公墓是哪里来的指标?张袁认为,宋主任在公然撒谎,无法自圆其说,官员撒谎比拒绝回答后果还严重。

  2,公益性公墓由乡镇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报告,由民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联合实地考察是否符合修建公墓的可行性,并对公墓选址进行科学评估、再按程序立项。经各部门许可后,《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上要有村委会、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签字盖章,有了这些前置条件后最终由县级民政局发文才属于合法公益性公墓。关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目前提供蒙垟村1000对公墓部分审批材料与文件不足以证明“公益性公墓”的合法性。

  3,各管理部门对违法修建公墓的管理处于打瞌睡执法状态,涉及管理部门是“管不住”还是“不敢管”?政府要“依法行政”“铁腕治理才能”,斩断 “违法公墓利益链”的黑手。管理部门要对 “非法占地、乱建公墓”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才得到有效遏制。如果公益性公墓未得到合法审批属于违法建设,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局等要按照程序依法拆除,如果坐视不管,管理部门已涉嫌失职与渎职。

  4,“浙江省林业厅文件”并不代表非营利性公墓合法,“浙江省林业厅文件”只是公墓审批的前置条件,后续还得依法办理建设规划、集体土地使用证、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最终由民政局批复后才能视为合法性。蒙垟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时间是2013年,浙江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审批时间为2016年,从时间上看该公墓属于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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