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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在其官网发布的清退学生的公示截图
暨南大学拟清退 12 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暨南大学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相关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显示,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 [ 2017 ] 44 号)第二十四条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 [ 2016 ] 41 号)第十四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该公示附有拟被清退学生的名单。此次共清退 2005 级、2007 级和 2008 级共 12 名硕士研究生,专业包含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等。
公示内容载明,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法学院 / 知识产权学院已向前述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发送《暨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这些学生反馈。现拟对这 12 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 15 日,自 12 月 2 日始至 12 月 16 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法学院 / 知识产权学院将上报学校作退学处理。
栏目主编:秦红 本文作者:澎湃新闻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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